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各监管企业:
《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经省国资委2022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本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相关制度,并于12月31日前报省国资委。
吉林省国资委
2022年10月11日
吉林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落实省政府强化投资全周期监管、从严管理投资的要求,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资发规划〔2005〕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