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和加强参股管理两个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和加强参股管理两个规定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1-04-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津国资〔2021〕3号

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和加强参股管理两个规定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制定的《关于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监管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市国资委

2021年4月13日

关于监管企业加强外埠企业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监管企业对外埠各级国有、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和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埠国有及国有控股子企业)以及外埠参股企业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和 ……
继续阅读(剩余:93.6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30582023030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