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资发〔2014〕259号
各企业: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境外国有产权监管制度规范,切实加强出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监管,维护境外国有资产权益,现将《自治区国资委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自治区国资委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8月29日
自治区国资委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的管理,保障和维护境外国有产权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