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5号公布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印刷业管理,维护印刷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本条例所称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