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1-06-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印发《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医改秘函〔2021〕36号



福建省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福建省三明市医改领导小组:

2021年2月9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认定福建省三明市为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为进一步规范基地建设和管理,我们制定了《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

2021年6月25日



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 ……
继续阅读(剩余:49.5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23162023021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