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规字〔2023〕15号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人力资源加速集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结合国家、省、市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和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落户,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非本市户口人员,根据《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3〕3号)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将户口迁入本市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 苏州市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