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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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升机关事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宣布失效4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失效。

附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

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

1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节能〔2011〕72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约用水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1〕156号

3关于印发《公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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