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4-10-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4〕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和社会保险法要求,我们制定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两部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24年9月27日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对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下简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养老保险)参 ……
继续阅读(剩余:77.7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53252024101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