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国资产权〔2015〕106号
各省属企业:
现将省国资委2015年第15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重新修订的《安徽省省属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规范担保行为控制代偿风险的重要性。省属企业提供担保有效地支持相关企业的发展,同时也给自身发展带来担保代偿的风险,甚至造成债务危机,严重影响担保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规范企业担保行为,有效地控制风险,有利于维护企业健康发展。
二、要建立和完善企业担保内部管控制度。省属企业按照《办法》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企业财务制度等规定,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担保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企业担保行为,明确担保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管理的权限、职责、决策审批程序、跟踪监督和责任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