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二: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开辟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新会计法系列解读之二: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 开辟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入库时间:2024-07-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首次将会计信息化写入会计法,在第八条提出“国家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鼓励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这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既有利于加快推进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支撑会计职能拓展,也为推进会计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会计信息化的新任务、新使命,坚定会计工作数字化转型的信心决心

随着电子计算机在会计工作中的应用和发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后的会计法首次对会计电算化作出相应规定,有力保障了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创新,企业 ……
继续阅读(剩余:93.0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5229202408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