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
令2024年第403号
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
(2024年1月1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403号公布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维护全国统一市场秩序,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策制定机关在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和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