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各区属企业的授权放权事项
授权区属企业董事会审批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报自治区国资委备案。按照国家及自治区规划周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建议,研究编制企业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授权区属企业董事会严格按照《自治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宁国资发〔2017〕59号)要求审批集团年度投资计划,按照规定时限报自治区国资委备案。其中,设立二级子分公司和着力培育新兴产业、市场优势明显、发展前景良好的三级重要子公司,须报自治区国资委审批。
3.授权区属企业董事会审批集团利润分配事项,报自治区国资委备案。
4.授权区属企业董事会审批集团亏损弥补事项,报自治区国资委备案。
5.授权区属企业董事会采取公开遴选、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市场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