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财教〔2016〕27号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本市有关规定,我们对《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沪财教〔2011〕4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8月15日
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本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上海市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