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坚持优质服务理念,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全面对标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转变职能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支撑,强化公正监管,优化政务服务,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