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3-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沪府办规〔2023〕3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规划资源局制订的《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指导意见。

第二章临时用地范围

第二条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和可恢复性等特点,与建设项目施 ……
继续阅读(剩余:89.5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17582024010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