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入库时间:2011-05-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1年5月1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建设项目投资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有关税费和建设期间贷款利息等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确定与控制的活动,主要包括:

(一)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 ……
继续阅读(剩余:93.0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34182023123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