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国资发〔2013〕19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省属七户重点煤炭企业涉及煤炭矿业权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推进国资监管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工作效率,助力企业转型跨越发展,贯彻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方针,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就省属七户重点煤炭企业(以下简称:七户企业)在并购重组、企业改制、产权流转、对外投资等经济行为中,涉及的煤炭矿业权资产评估(俗称二级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七户企业经济行为中涉及的煤炭矿业权资产评估结果全部实行核准制,授权七户企业负责核准。对七户企业经济行为中涉及的除煤炭矿业权外的其他资产评估结果,仍须按照现行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核准(备案)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