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3-10-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局,青岛西海岸新区,济南、青岛、烟台市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激发企业活力,促进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全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审批权限

(一)部下放权限审批资质

1.我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期间颁发的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

2.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新申请)、增项、延续以及发生重组分立、合并、跨省变更、国企改制(含事业单位 ……
继续阅读(剩余:92.7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25542023122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