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入库时间:1980-12-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80年12月9日国务院批准1980年12月27日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档案局公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科学技术档案(以下简称科技档案),充分发挥科技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科技档案是指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以下简称科研、生产、基建)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计算材料、照片、影片、录象、录音带等科技文件材料。

第三条科技档案工作是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工业、交通、基建、科研、农林、军事、地质、测绘、水文、气象、教育、卫生等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都应当把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生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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