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23〕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救援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全省消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灾害事故的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突出综合治理、变革重塑、防控风险、共建共享,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加强消防力量建设,不断完善消防治理体系。到“十四五”末,有效管控较大以上火灾能力明显提高,重特大事故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全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年度十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