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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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59号

现发布《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李鹏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财产的监督管理,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通过转变政府职能,理顺产权关系,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国家对企业财产的所有权,落实企业经营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三条企业财产即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形成的财产,以及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认定的企业其他国有财产。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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