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国资发〔2021〕5号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落实全区国资国企系统“以案促改”有关工作要求,切实推进“为民办实事”工作举措,进一步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规范监管企业用工管理,全面推进企业市场化用工,增强企业员工招聘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5〕20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内国资分配字〔2015〕41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监管企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