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资产权〔2009〕287号)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管理,规范国有股东行为,推动企业合理利用资本市场做好筹融资工作,促进企业依托国有资本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国有产权管理中国有股权质押及委托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明确企业国有股权质押及委托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
作的规范性
各省属企业要高度重视以产权管理为基础的资本运营和生产经营工作,在涉及以国有股权质押进行筹融资、以国有股权托管进行企业改革及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国有股权质押,由省国资委决定,并报省政府批准;对属于省属企业的重要子公司的国有股权质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