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肃省政府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入库时间:2021-05-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甘国资发财监〔2021〕130号

各省属企业:

为加强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省政府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国资发财监〔2021〕71号,以下简称71号文),就省属企业金融衍生业务落实监管责任、严守套保原则、有效管控风险、规范业务操作、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报告制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省属企业进一步落实71号文,规范执行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业务准入审批

(一)省属企业集团董事会负责核准具体开展金融析生业务的子企业(以下简称操作主体)业务资质,研判业务开展的可行性,确定可开展的业务类型,不得授权其他部门或决策机构审批。

1.业务可行性论证应当包括:开展金融衍生业务的必要性,应当基于降低主业范 ……
继续阅读(剩余:85.3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032620231209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