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办〔202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以下简称省277号令)、《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以下简称市305号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管理,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补充情形
除市305号令第三条列举的不属于规范性文件的情形外,下列情形亦不属于规范性文件:
(一)针对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直接管理的企业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制定的文件;
(二)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但该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