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入库时间:2003-12-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琼府办〔2003〕8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四日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3〕22号),设立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为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正厅级)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的职责,根据省委决定,省国资委成立党委,履行省委规定的职责省国资委的 ……
继续阅读(剩余:90.6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17112023111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