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船舶检验和登记
第三章船舶、设施上的人员
第四章航行、停泊和作业
第五章安全保障
第六章危险货物运输
第七章海难救助
第八章打捞清除
第九章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特别规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