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入库时间:2018-12-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

201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 ……
继续阅读(剩余:79.1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59162023111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