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入库时间:2022-06-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2年6月2日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6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艾尔肯·吐尼亚孜

2022年6月6日

关于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加强政府规章管理,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田火区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5号)。 ……
继续阅读(剩余: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203520231108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