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8-08-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青政办(1998)125号

颁布日期:19980806 实施日期:19980806 颁布单位: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省财政厅、计划委员会、审计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制定了《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实施办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和其他不合理占用贷款的实施办法

省财政厅、省计划委员会、省审计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日)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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