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3-02-18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31号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8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勇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央企业应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业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 ……
继续阅读(剩余:92.6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2214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