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属国有重点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2-01-30
关于开展省属国有重点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法规〔2012〕6号

关于开展省属国有重点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

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第二个三年目标(2009―2011年,以下简称三年目标)实施以来,各省级国资委积极指导推动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为组织做好省属国有重点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主要内容

按照2008年召开的全国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座谈会有关部署,第二个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快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核心,力争再用三年时间(2009-2011年),省属国有重点企业 ……
继续阅读(剩余:67.7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45759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