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8-09-08
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国资委直属机关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大力表彰和宣传先进事迹,弘扬正气,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感、荣誉感,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水平,结合直属机关党建工作实际,现就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提出以下暂行办法:

一、评选时间、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时间。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每3年进行一次。

(二)评选范围。党的组织关系隶属于国资委直属机关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干部。

(三)表彰名额。国资委直属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名额 ……
继续阅读(剩余:83.6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29402020102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