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名采访《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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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3-10-22
关于报名采访《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新闻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定于2003年11月19至20日在人民大会堂共同举办《并购重组国际高峰论坛》。这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首次在发展中国家举办的“并购重组”高峰论坛。届时国外著名公司、国内知名企业和中外证券交易所与法律、评估及管理咨询等中介机构的董事长或总裁及我国有关部门的高层代表、专家学者参会。为做好本次论坛的宣传报道工作,组委会将邀请新闻单位记者与会进行采访报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采取新闻单位申请,组委会进行资格审查的办法确定采访记者。

二、参加本次采访活动的记者,须出具本单位申请,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国资委宣传局新闻处。经审查同意后,发给相关采访证件。

三、参加采访本次论坛的记者名额有限,请及时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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