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7-01-28
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评价[2007]12号

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2006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系列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行。2007年部分中央企业也将开始执行新会计准则。为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确保财务快报信息可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财务快报基本表式保持不变,所有企业都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填报《企业财务快报》基本表式。其中:未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及其子企业,仍按《关于印发中央企业2004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126号)的有关规定填报;执行新会 ……
继续阅读(剩余:75.1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41452020102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