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优秀总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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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6-01-14
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优秀总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国资厅发法规[2006]2号

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优秀总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活动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促进中央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激励企业法律顾问更好地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委决定在中央企业开展评选10名优秀总法律顾问、10名优秀企业法律顾问(以下简称“双十优”)和企业法律事务先进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活动的评选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其中优秀总法律顾问的评选范围为经我委备案的中央企业总法律顾问或者在中央企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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