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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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17-08-16
关于进一步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厅发改革〔2017〕20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财政厅(局),各中央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要求,2016年,各地区、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层层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开局良好,取得积极进展。按照中央关于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部署,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现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7年工作计划安排》印发给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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