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和 “巾帼文明岗”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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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6-04-10
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和 “巾帼文明岗”的决定
中共国资委委员会文件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国资党委群工[2006]12号

关于表彰中央企业“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的决定

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

在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广大女职工在中央企业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女职工组织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中国妇女九大“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号召,按照国资委党委和全国妇联《关于在中央企业女职工中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的意见》要求,以争当“巾帼建功标兵”和争创“巾帼文明岗”为主要内容,发扬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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