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公布1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首页|文库|正文
字体:| 下载 收藏 | 语音播报
返回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发布时间:2007-06-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公布1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规划[2007]90号

关于公布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

等12家中央企业主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我委在确认并公布6批共141家中央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等12家中央企业的主业进行了确认。另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增加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主业范围。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企业根据公布的主业,加强战略管理,推进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附件: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等12家中央企业主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继续阅读(剩余:62.1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1455120231213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