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我不仅损害了公司财产,还对不起家人……”被告席上,被告人安某东后悔不迭。
7月29日上午,江干区人民法院采用远程开庭方式,公开审理原浙江省某冶金公司经理助理安某东贪污钢材一案,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安某东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其继续退赔被害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685万余元。该案由江干法院楼军民院长担任审判长,江干检察院江波均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相关国有公司组织40余人到庭参与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被告人安某东原本是浙江省某冶金公司钢材部经理助理,工作向来勤勤恳恳。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人拉着尝试了一次网络赌博,小赚了点钱,尝到了甜头,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越赌越大,越赌越输,为凑赌资,他打起公司财产的主意。经审理查明,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