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发展(000752)国资股东投票资格遭否一事引发广泛关注。该公司1月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西藏证监局下发的监管函指出,根据公司相关公告,股东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未能行使股东权利。该事件引发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各方的广泛关注。西藏证监局明确要求西藏发展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的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权利,维持股东大会召开秩序,切实维护西藏稳定大局,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表示,西藏国资公司因没有行使股东权利导致公司程序和信批的规范性或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受到舆论的监督,相信对公司未来规范和正常化以及维护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都会有一定的帮助。
董事会席位之争愈演愈烈
国资股东现场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