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根据方案,关于金融机构改革的内容大体有以下六项:
1。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将央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证监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银保监会。
2。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
3。统筹推进央行分支机构改革,撤销央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分行,在深圳、大连、宁波、青岛、厦门设立计划单列市分行。不再保留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