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明确重组审核和注册流程。一方面,明确上市公司拟实施涉及发行股份的重组,应当在股东大会决议后三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证券交易所受理后在规定期限内基于并购重组委审议意见形成审核意见,决定报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者终止审核。另一方面,考虑到各板块上市公司情况不同、交易方案繁简不一,为切实保证注册质量,统一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十五个工作日的注册期限内,基于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作出予以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针对注册程序中发现的影响重组条件的新增事项,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问询并审核。
二是完善重组认定标准和定价机制。一方面,在“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