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后,中央明确要求理清党委(党组)和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但实践操作层面,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决策中还存在用党委会替代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将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完全隔离等两种不同误区。因而,新时代下,规避两种误区,需要区分好国有企业党委和经营层的决策界限。
规范有序任期管理是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本前提,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打破领导干部“铁交椅”。
2016年10月,习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在决策程序上,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和经理层做出决定”。当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