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让方转让国有股权,原则上必须对国有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问题是,国有股权未经评估是否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本文将通过一则最高人民法院的经典案例,明确这个问题的答案。
裁判要旨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对于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形没有进行评估,该经济行为无效”的规定系部门规章,《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未作出企业国有资产转让未经评估则合同无效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国有股权未经评估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案情简介
一、2006年10月8日,华电财务公司与天津国恒公司、华龙证券公司、济钢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及保证协议》,约定:华电财务公司向天津国恒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华商基金公司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