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切实提升全省各类金融企业公司治理决策和风险防控水平,防范国有资产流失,近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金融企业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监管能力。
一是明确应当评估的事项。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发生改制、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合并分立清算、增资扩股、产权转让、债转股、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质押、处置不良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接受抵债、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股权)等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相关事项,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按规定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的除外。
二是规范评估机构委托方式和选聘程序。金融企业资产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