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下称《决定》)。
《决定》指出,五年规划主要包括年度议题安排、报告范围、报告重点、报告方式和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工作安排等内容。同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五年规划、年度计划,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决定》规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与人大国有资产监督五年规划、年度计划衔接。同时,规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应形成专项报告,作为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子报告。
《决定》要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在市政府批准后的一个月内,向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通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市政府应将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