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规〔2020〕1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进一步提升本市标准化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厦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改革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引领和推动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充分发挥标准化主管部门主导、行业主管部门主抓、地方政府主推、市场主体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