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7〕2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易场所经营行为,加强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保障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切实防范风险,促进交易场所健康发展,服务实体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