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发〔2017〕4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发〔2016〕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28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